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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承贵:“万物一体”论的四种类型及其多重意蕴
发布日期:2026-05-05 03:56    点击次数:86

李承贵,南京大学哲学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。

李承贵,南京大学哲学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。

[摘要]中国古代哲学中的“万物一体”论约有四种类型,即“效法一体”“感应一体”“贯通一体”与“去异一体”。“效法一体”是指通过效法“自然”的事象而达到的“一体”;“感应一体”是指事物之间因存在感应关系而达到的“一体”;“贯通一体”是指宇宙中的万物因某种中介或载体的贯通而达到的“一体”;“去异一体”是指以万物化生源头的同一性否定事物的多样性、差异性而达到的“一体”。四种类型的“万物一体”乃选取视角之差异所致,从而表现出不同的启示。“效法一体”提示人应该积极地向大自然学习,以获得智慧、品质和精神;“感应一体”警示人应该密切关注万物之间传递的信息;“贯通一体”警醒人应该妥善处理万物之间的关系而使之和生共长;“去异一体”则提醒人应该善于从差异性中寻找同一性,并从根本上认识和把握事物的性质。四种类型的“万物一体”论的出现,不仅表现了中国古代哲人的探索勇气与智慧,更表明“万物一体”是中华民族的共同意识与价值取向,从而成为中国人民处理各种关系的基本准则。

[关键词]万物一体;效法一体;感应一体;贯通一体;去异一体;意蕴

在中国古代哲学中,“天人合一”是占据主流地位的天人关系模式,而“万物一体”是“天人合一”的逻辑结论。《淮南子》云:“天地运而相通,万物总而为一。”“天人合一”意味着万物同源、同气、同构、同类、同象、同数等,从而必然表现为“某种一体”。但由于哲学家的出发点、认知力、视角等存在差异,故而形成了内容有异而各具特点的“万物一体”类型。综而言之,约有四种。

一、效法一体

所谓“效法一体”,是指通过效法自然的事象而达到天人一体或万物一体。这里的“自然”,是指自然界的“行与事”。《孟子·万章上》云:“天不言,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。”这种“万物一体”的具体形式也是丰富多样的。

一是效法自然的“自然而然”。“自然而然”是指自然界事物的发展或结果自然而然呈现之态,没有人为的干预和勉强。《道德经》第二十五章云:“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”这里所谓“人法、地法、天法、道法”,本质上就是所有事象无不效法“自然而然”,这是《道德经》的最高法则。这种最高法则的具体表现,就是做事或行为都顺其自然而不加干预,任万物自行生长:天地万物自然生长繁衍,但不为其开端;生养万物,但不居为功;大有作为,但不自恃其能;即便有所成功,也不居为己有。《道德经》第二章云:“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,行不言之教,万物作而弗始,生而弗有,为而不恃,功成而弗居。”所谓不为其开端、不居为己功、不自恃其能、不居为己有,乃效法自然之“自然而然”者。《淮南子》继承了《道德经》“效法自然”的思想:“古得道者,静而法天地,动而顺日月;喜怒而合四时,叫呼而比雷霆;音气不戾八风,诎伸不获五度。下至介鳞,上及毛羽,条修叶贯,万物百族。由本至末,莫不有序。”所谓“得道”,就是效法天地日月,人的所有行为无不仿照自然界的“行”与“事”而展开,从而通过“效法”超越杂多与殊相而归于“无为”。《淮南子》云:“何谓无为?智者不以位为事,勇者不以位为暴,仁者不以位为患,可谓无为矣。夫无为,则得于一也。一也者,万物之本也,无敌之道也。”所谓“无为”,即智者不靠其职权行事,勇者不靠其职权施暴,仁者不靠其职权致害,也就是超越任何“位”而不为其所限。如此“无为”,便进入“一”。“一”是万物之根本,是至高无上的大道。而“无为”是因为效法“自然而然”而“一体”了万物,故“效法自然”而万物一体也。

二是效法自然的“关系与规则”。《易传·系辞下》云:“古者包羲氏之王天下也,仰则观象于天,俯则观法于地,观鸟兽之文,与地之宜,近取诸身,远取诸物,于是始作八卦,以通神明之德,以类万物之情。”作为君王的包羲氏,仰首观察天象,低头观察地形,同时观察鸟兽的纹里和适宜生长在大地上的种种事物,近处取自自身,远处取自万物,于是作八卦,以领会神明的特点,以描述万物的情状。这就是说,《周易》的义理皆由效法“自然”的行与事而来,如《易经·系辞上》云:“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,而拟诸其形容,象其物宜,是故谓之象。”《吕氏春秋》认为,人伦秩序正是效法天地之象而有:“天道圜,地道方。圣王法之,所以立上下。”圣王效法“自然”之圆与方,以设立人伦世界的上下左右之秩序。因此,但凡人之所为,都必须效法“自然”,《淮南子》云:“凡举事无逆天数,必顺其时,乃因其类。”既然人伦世界的理念与秩序皆因效法“自然”所蕴含的“关系与规则”而有,故一体也。

三是效法自然的“品德和精神”。《道德经》第七十七章云:“天之道其犹张弓欤?高者抑之,下者举之,有余者损之,不足者补之。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;人之道则不然,损不足以奉有余。孰能有余以奉天下,唯有道者。”自然之道是损有余以补充不足,人间之道是损不足以补充有余,因而人之道需要向自然之道学习。这就是要求人应该效法自然界中“损有余以补不足”的品质。《周易》也主张人学习大自然的“优秀品德”或“积极精神”,《易传·象传》云:“天行健,君子以自强不息。……地势坤,君子以厚德载物。”人应该学习并内化大自然健行不已的精神而自强不息,学习并内化大自然广阔容异的精神而厚德载物。《礼记·孔子闲居》也表达了类似的观念:“天无私覆,地无私载,日月无私照。”此即要求人应该学习天覆盖万类而无偏私、地承载万类而无偏私、日月普照万类而无偏私的精神。董仲舒则认为,帝王应效法大自然之仁德以构建人伦秩序:“故圣人法天而立道,亦溥爱而亡私,布德施仁以厚之,设谊立礼以导之。春者天之所以生也,仁者君之所以爱也;夏者天之所以长也,德者君之所以养也;霜者天之所以杀也,刑者君之所以罚也。”这种思想亦在孔颖达那里得到了继承:“凡天地运化,自然而尔,因无而生有也,无为而自为。天本无心,岂造‘元亨利贞’之德也?天本无名,岂造‘元亨利贞’之名也?但圣人以人事托之,谓此自然之功,为天之四德,垂教于下,使后代圣人法天之所为,故立天‘四德’以设教也。”天地自然无为,然其“无为”之“行”与“事”,足为人所效法而有“四德”之教,从而天人一体也。

董仲舒

可见,“效法自然”包含效法自然的“自然而然”、效法自然的“关系与规则”、效法自然的“品德与精神”三个向度。人法自然,均以“自然”为核心,自然而然,是自然的状态,自然的“关系与规则”,也为自然所具有,自然的“品德与精神”,源自自然,因而皆是以“自然”为效法对象。人因为效法“自然而然”而与“自然”一体,效法自然的“关系和规则”而与“自然”一体,效法自然的“品德和精神”而与“自然”一体。这就是《易传·系辞上》所谓:“是故天生神物,圣人执之。天地变化,圣人效之。天垂象,见吉凶,圣人象之。”从而合一也,从而一体也。

二、感应一体

所谓“感应一体”,是指事物之间因为存在感应关系而为一体或合一。感应一体是中国古代哲学中最为典型的“万物一体”形式,其由于感应主体的差异而表现出多样性,主要有“天人感应”“物物感应”“同气感应”等。

一是“天人相感而一体”。天人感应即认为天(自然)与人及人伦世界在性质、结构、数量以及事件发生前的征兆等方面表现出感应、相副现象,所以天人是一体的。《易传·文言》云:“夫大人者,与天地合其德,与日月合其明,与四时合其序,与鬼神合其吉凶。先天下而天弗违,后天而奉天时。”所谓“大人”与天地合德、与日月合明、与四时合序、与鬼神合吉凶,而且无论如何都会与自然规律相吻合,即意味着天地万物及其事象与人伦世界完全是相互感应的或相副的。《吕氏春秋》认为,人世间将要发生的事,“天”必然先出现征兆,人可由此而预测之,“凡帝王者之将兴也,天必先见祥乎下民。黄帝之时,天先见大螾大蝼”。但凡帝王的兴起,上天必定事先向世人显示征兆;黄帝兴起之时,上天就先显现了大蚯蚓、大蝼蛄之象。董仲舒则将天人感应思想发挥到极致,认为人及人伦世界有什么,自然界无不与之相副。就人的身体言:“内有五脏,副五行数也;外有四肢,副四时数也;乍视乍瞑,副昼夜也;乍刚乍柔,副冬夏也;乍哀乍乐,副阴阳也。”就人伦秩序言:“君臣、父子、夫妇之义,皆取诸阴阳之道。君为阳,臣为阴;父为阳,子为阴;夫为阳,妻为阴。……王道三纲,可求于天。”甚至在人的性情上也表现出感应之象:“天亦有喜怒之气、哀乐之心,与人相副,以类合之,天人一也。”天(自然)与人既然在身体、制度和性情上都表现出感应之特性,那当然可以说天人是一体的。《淮南子》则认为,人之身体与“天”(自然)是相副的:“孔窍肢体,皆通于天。天有九重,人亦有九窍;天有四时以制十二月,人亦有四肢以使十二节;天有十二月以制三百六十日,人亦有十二肢以使三百六十节。”人及人伦世界与自然界处处感应、相副,由此而一体或合一。

二是“物物相感而一体”。“物物相感”是指万事万物存在彼此感应的现象。《易传·系辞上》载:“子曰:‘君子居其室,出其言,善则千里之外应之,况其迩者乎?居其室,出其言,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,况其迩乎?’”人在自家庭院发出的言论,如果是美好的,那么千里之外都会出现友善的回应,更何况近在咫尺的地方?如果不是美好的,那么千里之外都会出现恶意的回应,更何况近在咫尺的地方?董仲舒认为,物以类聚,人以群分,“试调琴瑟而错之,鼓其宫则他宫应之,鼓其商而他商应之,五音比而自鸣,非有神,其数然也。美事召美类,恶事召恶类,类之相应而起也。如马鸣则马应之,牛鸣则牛应之”。美事必有美来聚,恶事必有恶来投,马鸣自有马来呼,牛鸣则有牛来应。《易传·系辞上》云:“吉凶者,失得之象也。悔吝者,忧虞之象也。变化者,进退之象也。刚柔者,昼夜之象也。”这就是说,吉凶与得失、悔吝与忧虞、变化与进退、刚柔与昼夜,也都存在感应关系。朱熹认为,春夏秋冬四季也是相互感应的:“春秋冬夏,只是一个感应,所应复为感,所感复为应也。春夏是一个大感,秋冬则必应之,而秋冬又为春夏之感。以细言之,则春为夏之感,夏则应春,而又为秋之感;秋为冬之感,冬则应秋,而又为春之感,所以不穷也。”而雨天与晴天之间也存在感应关系:“凡在天地间,无非感应之理,造化与人事皆是。且如雨旸,雨不成只管雨,便感得个旸出来;旸不成只管旸,旸已是应处,又感得雨来。是‘感则必有应,所应复为感’。”所以朱熹认为,天地之间物物皆感应。

三是“同类相感而一体”。所谓“同类相感”,是指以“类”为根据的感应,即属于同类的事物因为感应而为一体。《易传·彖传》云:“咸,感也。柔上而刚下,二气感应以相与,止而说,男下女,是以亨利贞,取女吉也。”咸,感应义。阴柔处上而阳刚处下,二气感应以相亲。阴气、阳气同类,男女为同类,所以相感。《礼记·乐记》云:“凡奸声感人,而逆气应之。逆气成象,而淫乐兴焉。正声感人,而顺气应之。顺气成象,而和乐兴焉。倡和有应,回邪曲直,各归其分,而万物之理,各以类相动也。”奸邪之声刺激人心,会有违逆之气与它相应;奸邪之声与违逆之气相互感应,化而成象,则淫乱之乐就会产生。纯正无邪的声音感动人心,会有顺畅之气与它相应;纯正无邪的声音与顺畅之气相互感应,化而成象,则和谐之乐就会产生。在这一唱一和相互感应之间,乖违与乖违之气相应,邪辟与邪辟之气相应,曲与直亦各相应,各归其分。《荀子·不苟》云:“君子絜其身而同焉者合矣,善其言而类焉者应矣。故马鸣而马应之,牛鸣而牛应之,非知也,其势然也。”如果君子守身如玉、洁身自好,那么志同道合的人就会聚集过来;如果一个人言辞美好、立论正确,那么持相同观点的人就会纷纷响应,引以为知己。所以,一旦马嘶鸣就会有其他的马响应,一旦牛呼叫就会有其他的牛响应,这并不是因为它们有多聪明,而是因为它们具有同类性。可见,万物之间的确存在以同类相聚的感应之象。张载说:“感之道不一:或以同而感,圣人感人心以道,此是以同也;或以异而应,男女是也,二女同居则无感也;或以相悦而感,或以相畏而感,如虎先见犬,犬自不能去,犬若见虎则能避之;又如磁石引针,相应而感也。”虽然感应的方式不同,但皆具“类”的特征,皆以“类”相感,所以合一,所以一体。故张载还说:“感即合也,咸也。以万物本一,故一能合异;以其能合异,故谓之感。”《吕氏春秋》则云:“类固相召,气同则合,声比则应。”所谓同气者感应,即谓属“气”类者感应,所谓同声者感应,即谓属“声”类者感应,故皆为同类感应也。既然同类之间存在感应之象,故可谓相类之物因感应而一体。

张载像

既然天(自然界)与人之间存在感应关系,那就意味着天与人因感应而一体;既然宇宙中的物与物之间存在感应关系,那就意味着物与物因感应而一体;既然同类的事物之间存在感应关系,那就意味着同类事物因感应而一体。由于感应具有由内而外的特征,所以由感应而合一而一体,亦可谓内在的一体性,故二程说:“感而遂通,感非自外也。”

三、贯通一体

所谓“贯通一体”,是指宇宙中的万物由某种中介或载体相贯通而成为一体。考之中国古代哲学文献,其主要有三种形式:一是以“性”贯通;二是以“气”贯通;三是以“仁”贯通。

其一,以“性”贯通而为一体。所谓以“性”贯通,即认为万物皆有“性”,“性”是万物所以然之根据,所以因“性”贯通而为一体。《礼记·中庸》云:“唯天下至诚,为能尽其性;能尽其性,则能尽人之性;能尽人之性,则能尽物之性;能尽物之性,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;可以赞天地之化育,则可以与天地参矣。”既然因为“性”而将己、人、物相贯通,并由此参天地、赞化育,自然可以认为是以“性”一体万物。《孟子·尽心上》云:“尽其心者,知其性也。知其性,则知天矣。”所谓“尽心”,就是充分发挥人的认知能力,以认识和把握万事万物的本性。既然认识和把握了自己的本性,便可认识和把握他人的本性,乃至认识和把握万事万物的本性,即万物万事皆有“性”,那自然意味着己、人、天(自然)是一体的。张载说:“天下凡谓之性者,如言金性刚,火性热,牛之性,马之性也,莫非固有。”既然万物皆有“性”,当然可以认为因“性”而为一体。张载又说:“有无虚实通为一物者,性也;不能为一,非尽性也。” 既然有无虚实因“性”而为一物,不能尽“性”则不能一体万物,因而“性”是“万物一体”的基础。胡宏说:“非性无物,非气无形。性,其气之本乎!”因为“性”才有“物”,所以万物因“性”而为一体:“性立天下之有。”朱熹也认为“性”是万物的根基而贯通万物,“性者万物之原,而气禀则有清浊”。杨简则明确指出,天、地、人皆由“气”而成形,但从“性”的角度看,三者一体,万物一体:“吾之血气形骸,乃清浊阴阳之气合而成之者也。吾未见夫天与地与人之有三也。三者,形也;一者,性也,亦曰道也,又曰易也。名言不同,而其实一体也。”因此,在《中庸》、孟子、张载、朱熹、杨简等看来,“性”是万物所以然之根据以及贯通万物而使万物为一体的基础。

其二,以“气”贯通而为一体。在中国古代哲学中,这是一种比较普遍的观念,因为中国古代哲学家大多将“气”视为万物的始基;既然“气”是万物的始基,那么万物都因为“气”而为一体。《管子》认为精气是万物的始基,如《管子·内业》云:“凡物之精,此则为生。下生五谷,上为列星。流于天地之间,谓之鬼神;藏于胸中,谓之圣人。”而且,即便是春夏秋冬四季,也因为“气”之不同特性而成,如《管子·形势解》云:“春者,阳气始上,故万物生。夏者阳气毕上,故万物长。秋者阴气始下,故万物收。冬者阴气毕下,故万物藏。”庄子认为,“气”是万物贯通的基础,如《庄子·至乐》云:“人之生,气之聚也。聚则为生,散则为死。若死生为徒,吾又何患?故万物一也。是其所美者为神奇,其所恶者为臭腐。臭腐复化为神奇,神奇复化为臭腐。故曰:‘通天下一气耳。’”在庄子看来,“气”聚为人生,“气”散为人死,因此“气”是生命的基础。既然万物皆以“气”为基础,那么万物与我没有差别,故《庄子·齐物论》云:“天地与我并生,而万物与我为一。”可见,庄子“万物一体”论是以“气”为基础的。《荀子·王制》云:“水火有气而无生,草木有生而无知,禽兽有知而无义;人有气、有生、有知亦且有义,故最为天下贵也。”既然水火、草木、禽兽、人所共有者为“气”,自然可以说万物因为“气”而一体。王充则认为“元气”是万物的始基,“上世之天,下世之天也。天不变易,气不改更。上世之民,下世之民也,俱禀元气。……一天一地,并生万物。万物之生,俱得一气”。万物皆因“元气”而生,所以一体也。董仲舒也认为“气”贯通万物,“天气上,地气下,人气在中间”。既然天、地、人皆因“气”而存在,因而宇宙万物存在的共同基础就是“气”。 张载认为,宇宙中所有物事都是“气”,没有例外:“凡可状,皆有也;凡有,皆象也;凡象,皆气也。”所以“知太虚即气,则无无”。因而万物因“气”而为一体。可见,以“气”贯通万物而为一体,是中国古代哲学的基本识见。

其三,以“仁”贯通而为一体。“仁”因孔子而显,孔子阐述了“仁”的丰富内涵,如“仁者爱人”“克己复礼为仁”等,孟子则主要是将“仁”之关怀体现在治政上。虽然孔子和孟子从未说明“仁”之于宇宙万物的本体意义,但均强调了“仁”的核心性,正是基于对其核心地位的这种强调,在后儒持之以恒的努力思索中,“仁”逐渐被确立为“万物一体”的基础。《孟子·公孙丑上》云:“夫仁,天之尊爵也,人之安宅也。”对于“天”而言,“仁”是最尊崇之物;对于人而言,“仁”是安家定国的根本。这句话强调了“仁”对于自然和社会所具之根本性意义,所以其中隐含了“仁”转化为本体的可能性。《易传·文言》云:“元者,善之长也……君子体仁,足以长人。”孔颖达解释说:“元是物始,于时配春,春为发生。”即“元”化生万物,乃万物之始。他又说:“言君子之人,体包仁道,泛爱施生,足以尊长于人也。仁则善也,谓行有仁德,法天之‘元’德也。”既然化生万物、泛爱万物是大善,也是仁德,所以“仁”乃万物之始。而《九家易》云:“乾者,君卦也。六爻皆当为君,始而大通,君德会合,故元为‘善之长也’。”谓“元”即乾,乃万物之始,所以为“善之长”。而何妥说:“仁为木,木主春,故配元为四德之首。君子体仁,故有长人之义也。”“仁”即“元”,主春,所以是“四德之首”,所以长人。“元”即乾,乾是万物之始,是创生万物的源头,而“仁”即“元”“乾”,因而“仁”亦被赋予万物本体之意涵。《礼记·儒行》关于“仁”与诸种事象关系的论述,也蕴含了“本体”义:“温良者,仁之本也;敬慎者,仁之地也;宽裕者,仁之作也;孙接者,仁之能也;礼节者,仁之貌也;言谈者,仁之文也;歌乐者,仁之和也;分散者,仁之施也。儒皆兼此而有之,犹且不敢言仁也。其尊让有如此者。”既然温良、敬慎、宽裕、孙接、礼节、言谈、歌乐、分散皆为“仁”所兼备,故可说“仁”是其本也。董仲舒说:“仁之美者在于天。天,仁也。天覆育万物,既化而生之,有养而成之,事功无已,终而复始,凡举规之以奉人,察于天之意,无穷极之仁也。”将“仁”比之于“天”,化生万物,养育而成之,其本体意味逐渐浓厚起来。至北宋,“仁”的本体义则开始显现。二程说:“仁者,以天地万物为一体,莫非己也。”“所以谓万物一体者,皆有此理。”此时的“仁”已具有本体义了。因此,只有“仁者”才能“以万物为一体”,故杨时说:“能常操而存者,天下与吾一体也耳,孰非吾仁乎?”到程颢、程颐、杨时这里,“仁”与传统的“天人合一”走向融合,为“万物一体之仁”准备了思想基础。

可见,在中国古代哲学中,从贯通的角度看,的确存在以“性”为基础的“万物一体”、以“气”为基础的“万物一体”、以“仁”为基础的“万物一体”。既然“性”“气”“仁”都是万物的共同基础,那么当然可以说万物因为“性”“气”“仁”而“一体”。由于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存在一个由“性”而“气”而“仁”的宇宙论逻辑,所以又是一体之一体也。

四、去异一体

所谓“去异一体”,是指以万事万物化生源头的同一性否定事物的多样性、差异性而获得的“万物一体”。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存在这样一种“万物一体”论,既不是因为效法自然而一体,也不是因为彼此感应而一体,更不是以某种媒介或载体作为基础的万物一体。这种“万物一体”论的基础,是立足于事物来源的同一性以否定和剥离事物的差异性、多样性,使事物裸为同一性,也就是一体性,姑名之“去异一体”。

庄子认为,万物皆是相对性存在,如《庄子·齐物论》云:“物固有所然,物固有所可。无物不然,无物不可。故为是举莛与楹,厉与西施,恢诡谲怪,道通为一。其分也,成也;其成也,毁也。凡物无成与毁,复通为一。”从某个角度看,事物是确定的、肯定的,但从另一个角度看,事物则是不确定的、否定的。比如,从“道”的角度看,草茎与房柱、美与丑、成与毁没有差别,都是“一”。既然万物概无差异,故可视之为“一”,正如《庄子·齐物论》所言:“天地与我并生,万物与我为一。”由于“道”被理解为宇宙万物的本源,因而“以道观之”,可以解释为“从作为道化生的物”的角度看,天地、万物与我为一体,即皆“为道所生”。惠施的“万物一体”观也是建立在否定事物差异性基础上的,《庄子·天下》载其言曰:“至大无外,谓之大一;至小无内,谓之小一。无厚,不可积也,其大千里。天与地卑,山与泽平。日方中方睨,物方生方死。大同而与小同异,此之谓‘小同异’;万物毕同毕异,此之谓‘大同异’。南方无穷而有穷。今日适越而昔来。连环可解也。我知天下之中央,燕之北、越之南是也。泛爱万物,天地一体也。”这就是说,大小、厚博、高矮、远近等都是相对的、不确定的,东南西北之方位、中央与边缘也是相对的、不确定的,所以万物没有确定性从而为“一”,从而一体。《淮南子》认为,所谓深渊浮云,所谓有无,都是相对的,因为换一个坐标,深渊即浮云,浮云亦即深渊,无是有,有亦是无。《淮南子》云:“澹兮其若深渊,泛兮其若浮云。若无而有,若亡而存。万物之总,皆阅一孔;百事之根,皆出一门。”既然事物的有无、高下都没有确定性,有可以是无,无可以是有,高可以是矮,矮可以是高,因而是“一”。郭象继承了庄子的观点,认为从“本性”的角度看,万物没有大小之别,也无久暂之分,所以天地与我为一,从而万物一体。他说:“夫以形相对,则大山大于秋豪也。若各据其性分,物冥其极,则形大未为有余,形小不为不足。苟各足于其性,则秋豪不独小其小而大山不独大其大矣。若以性足为大,则天下之足未有过于秋豪也;若性足者非大,则虽大山亦可称小矣。……大山为小,则天下无大矣;秋豪为大,则天下无小也。无小无大,无寿无夭,是以蟪蛄不羡大椿而欣然自得,斥鴳不贵天池而荣愿以足。苟足于天然而安其性命,故虽天地未足为寿而与我并生,万物未足为异而与我同得。则天地之生又何不并,万物之得又何不一哉!”既然从“本性”的角度看,万物的大小是相对的,没有绝对的大,也没有绝对的小,而“本性”是万物的根源,所以万物必然是“一”,从而“万物一体”。杨简通过对《周易》诸卦关系的分析,揭示了万物之间的联系及统一性。他说:“故夫《乾·彖》之言,举万物之流形变化皆在其中,而六十四卦之义尽备于乾之一卦矣。”万物之流形变化皆在乾、坤二卦之中,而六十四卦之义尽在乾卦。因此,虽然从形状、清浊看,万物无不有两,但从本体意义上说是“一”。杨简又说:“其可见者,有大有小,有彼有此,有纵有横,有高有下,不可得而一;其不可见者,不大不小,不彼不此,不纵不横,不髙不下,不可得而二。视于听若不一,其不可见则一;视听与嗜嗅若不一,其不可见则一;运用步趋、周流思虑若不一,其不可见则一。”这就是说,万事万物的差异性都是人们的感官所致,至于万事万物的本质,则是感官所无法认识和把握的,而万事万物的本质就是“一”,万事万物因为这个“一”而为一体。

可见,在庄子、惠施、《淮南子》、郭象、杨简等的视域中,万物皆是相对性存在,所谓差异、特性、多样皆是不同视角的产物,如果从本性或本体意义上看,万物的差异性、多样性和特殊性便不复存在,而是“一”。因此,所谓“去异一体”,是由万物的本性(本根、道)否定万物的差异性,再由否定差异性推论万物的同一性,由同一性过渡到一体性,从而“万物一体”。其逻辑进路是,由万物来源的同一性否定万物现象的多样性,由对万物多样性的否定转入万物的同一性,再由万物的同一性过渡到一体性。这就是通过“去异”而达到的“万物一体”。

如上讨论表明,中国古代哲学中的确存在效法而一体、感应而一体、贯通而一体、去异而一体四种“万物一体”类型。而之所以有此四种类型的“万物一体”模式,乃因所选取的视角或媒介不同所致。“效法一体”是观察到人对“自然”的效法行为,认为人可以从“自然”那里学习和模仿“自然而然”“关系与规则”“品质与精神”等,从而揭示它们的一体性;“感应一体”是观察到人与“自然”的感应关系,认为人与“自然”在事件发生、结构、数量等方面存在感应关系,从而揭示它们的一体性;“贯通一体”是观察到万事万物之间存在共同的介质或载体,或以“性”贯通,或以“气”贯通,或以“仁”贯通,从而揭示它们的一体性;“去异一体”是观察到万事万物化生根源的同一性,并以此“同一”否定事物的特殊性、差异性,从而揭示它们的一体性。而所选取视角的差异,决定了此四种“万物一体”所蕴含的内容不同。“效法一体”强调人可以效法自然并获得相应的成果,说明效法者与被效法者之间在内容上具有内在关联性,彼此为对方所需,从而可以转换为彼此的一部分,这就意味着“效法一体”并非形式的一体,而是内容的一体,从而提醒人们应该积极主动地去效法“自然”。“感应一体”强调万物之间存在彼此感应的关系,这种感应关系表现为事件发生前的征兆、事物的结构和数量、事物在性质上同类等方面,说明人与自然、物与物之间存在信息与能量的感应,从而影响彼此的发生与发展,由此警示人们必须关注事物之间的“感应”,从而制定相应的对策以使之服务于自己。“贯通一体”强调万物因为介质或载体而成为有机整体,这种“一体”强调万物之间的贯通性、整体性、生机性,万物是生死攸关、唇亡齿寒的关系,从而提示人们基于“贯通一体”的精神与智慧处理万物之间的关系,特别是人与自然的关系,尽可能和谐相处,使之和生共长。“去异一体”通过强调万事万物发生根源的同一性而否定它们的差异性、多样性,从而判定万事万物是“一体”,这种“一体”要求从最根本的角度认识和把握万物,反对执着于差异性、特殊性的角度认识和把握万物,因而在思维方法上对于从根本上认识和把握问题是有积极意义的,但不免存在简单化倾向。这四种类型的“万物一体”虽然路径不同、内容不尽一致,但都主张宇宙万物的一体性,即认为宇宙万物是一个有机整体。这说明,“万物一体”观念在中国人的认知中根深蒂固,凝聚为中华民族的共同文化意识,进而成为中华民族的共同价值取向。这四种类型的“万物一体”也表现出中国古代哲学对“万物一体”思考的多样性、深刻性,从而强化了“万物一体”意识,这种探索的勇气与精神,在当世仍然值得提倡和继承。需要再三致意的是,这四种类型的“万物一体”虽然从不同角度揭示了万事万物之间的关联性,这些关联性具体表现为相互影响、相互损益、相互平等、相互包容、相互成就等,但这些关联性基本上处于客观的、事实的、潜在的状态,或自然的状态,也就是需要激活、需要赋予其意义与价值的状态。那么,由谁来激活呢?又由谁来赋予其意义与价值呢?答案是“仁”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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